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承建的叶集区城投商务中心改造及服务经营权外包项目(EPCO)合同价2125万元,结算报审价3482.3万元,该项目最高投资限额为250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结算报审价格远超项目投资限额。目前本项目结算审核价为2246.3万元。
你公司对建设过程中需采购的无信息价的材料、设备,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认质核价即采购使用,涉及金额(你公司测算价)2570万元。上述行为不符合《叶集区城投商务中心改造及服务经营权外包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 专用条款6.1.2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的时间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15天,承包人对项目所在地信息价中没有基准价的未计价材料,在采购前15天编制汇总并报送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认质核价后采购。”的规定。
根据《叶集区城投商务中心改造及服务经营权外包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合同》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6)其他违约责任”约定,对你公司上述违约行为予以公示。
安徽皖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