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HZJ-202123901161
招标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审办法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26
第五章 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管理及业务承接办法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AHZJ-20212390116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叶集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位于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S1#楼
六、项目类型:服务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注册资金5000万元,是安徽皖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区属国有企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招标投标代理、采购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与服务等。现拟征集不超过14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内容。服务期间或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和服务质量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在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名单内。
九、资金来源:已落实。
十、服务期限:3年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近3年(2018年9月1日以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或应征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http://www.gsxt.gov.cn或应征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曾经被列入但现已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曾经被列入但现已被移出)。(以网上查询为准)
3、投标人在六安市叶集区被相关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或近3年(2018年9月1日以来)在六安市叶集区被相关监督部门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拒绝其参加六安市叶集区域内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在六安市叶集区及六安市叶集区以外其他地方未受到尚处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的投标限制处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招标范围:征集不超过 14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内容。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 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每个投标人仅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接种记录为“安康码”内疫苗接种信息或接种证明,若是有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书原件及本人持有的“安康码”。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开标会议者,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一:
开户行:安徽叶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010050622466600000031
账户二: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叶集支行
开户名: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61901021000079786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4楼开标一室(416室)。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18326368683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东楼路与南海路交汇处南海嘉苑S1#楼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超、何林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820/831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2021年11月2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
2项目性质服务类
3招标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资金来源已落实。
7招标内容征集不超过14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内容。
8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1分包不允许 □允许
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供应商(14家)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主选供应商(8家)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备选供应商(6家)如在考核后进入主选供应商,接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后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中标人按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除凡是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资格被取消的,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外,在合同服务期限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无息退还所有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1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15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1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为胶装,正本、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
17密封要求应采用牛皮纸袋封装并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注明日期。“正本”和“副本”要分别装袋并密封,封皮上应注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投标文件、在2021年 月 日 时00分前不得开启”、“正本”或“副本”字样。
18投标疑问递交疑问递交时间:2021年11月7日17:00前
疑问递交方式: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19投标疑问回复疑问回复时间:2021年11月8日
疑问回复:请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并自行下载,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止
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4楼开标一室(416室)
2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时00分止
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4楼开标一室(416室)
2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5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或期满后,可根据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在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名单内。
26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相关说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技术要求、评审文件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
28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直接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名单中清除。
2、合作期内,供应商所服务的建设工程类招标项目,开标时必须确保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在岗,否则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处理。政府采购类项目,开标时必须确保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报的至少两名专业人员在岗,否则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处理。
29其他要求或说明1、招标人有权组织或提请有关部门在开标后对进入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的单位进行考察和调查,以防止提供虚假资料、出借资质或挂靠行为发生,若发现投标人属于提供虚假资料、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中和评标后发现),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发现中标人属于提供虚假资料、出借资质或挂靠的(包括在评标、公示期间、签订合同前以及在合同期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执法机关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收费标准如下:向中标单位(第1-14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推选的第1-8名主选供应商,每家单位收取3000元;第9-14名备选供应商,每家单位收取1000元。专家评审费由1-8名中标供应商分摊,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支付。
2.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
2.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
2.3.1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招标文件
2.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的行为;
(2)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弄虚作假;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
(5) 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6)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7)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尚处在投标资格限制期内的投标限制处罚。
2.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5.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本次中标单位共同承担(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2.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3.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管理及业务承接办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9款、第3.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2.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答疑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2.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2.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2.4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补充,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评分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书;
五、投标人声明;
六、企业信誉证明文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七、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附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及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人员素质【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九、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4.2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4.3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4.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技术服务的义务。
4.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7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8 投标有效期
4.8.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9投标保证金
4.9.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其中标资格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记不良行为,视情节给予投标人3年不得在六安市叶集区承接代理业务的处罚。
4.9.2.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9.2.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9.2.3投标人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人资格的;
4.9.2.4投标人故意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9.2.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要求更改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内容的;
4.9.2.6发现中标人属于违反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进行围标、串标的;
4.9.2.7中标的主要班子成员不是投标单位工作人员的;
4.9.2.8投标人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的;
4.9.2.9非中标的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弄虚作假的或进行围标、串标的;
4.9.2.10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4.9.2.11中标候选人之间相互串通,采取由中标人放弃中标,而由中标候选人中标的,其中标无效,各参与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2.12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1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4.11投标文件的编制
4.1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1.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本项目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4.11.4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为肆份,分别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2.5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评分索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用牛皮纸袋密封(即正本一个封装、副本一个封袋),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1.2 投标文件的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袋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5.1.1项或第5.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12条、第5.1条、第5.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每个投标人仅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接种记录为“安康码”内疫苗接种信息或接种证明,若是有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具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疫情防控情况承诺书原件及本人持有的“安康码”。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开标会议者,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资格无效。
6.2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主持人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介绍参加开标会人员;
⑵宣读开标纪律;
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招标人、监督人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内容见6.1条);
⑷邀请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并签字确认;
⑸将标书密封完好且身份查验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⑹宣布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评分等情况;
⑺宣布评标结果。
7.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8.1.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
8.1.2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投诉期满无异议,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8.2 履约担保
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缴纳(人民币叁万元整)。
8.3签订合同
8.3.1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3.3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人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8.3.4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中标方对其所投标内容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9.无效标条款及处罚: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9.1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9.2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9.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9.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的;
9.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6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9.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9.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9.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9.11被责令停业的;
9.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13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9.14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资质证书、许可证件等,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等,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获奖资料等;
9.15投标人采取出借、出租资质、证照等方式给他人投标,或者挂靠其他单位投标的;
9.16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自己名义投标被查证属实且在投标限制期的。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12.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评审因素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单位名称的一致性要求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中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投标文件格式及实质性要求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且实质性内容完整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4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资格评审标准
5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响应性评审标准
8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报价本项目无报价,不作要求
11付款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综合评分指标,总计100分)
评分表
序号评议内容评分细则分值
一企业综合实力
30分
企业奖项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颁发的“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证书的得5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或诚信创优等级在A级(含)以上的得5分。
3、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荣获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名企排行联合网颁发的中国招标代理优质服务奖(★★★★★)的,得5分。
4、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省类似省级优质服务奖(省级招标投标协会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5分。
5、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3A”证书的得5分。
注:本项累计满分为20分,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20分
企业荣誉企业提供其在招标或工程咨询行业所获得贡献、表彰或其他特殊亮点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满分4分。0-4分
企业认证企业获得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获得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的得2分;获得有效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6分
二企业业绩
50分招标代理业绩1、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PPP项目招标代理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EPC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的得分4分,本项最高得8分。
3、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项目的得分4分,本项最高得8分。
4、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招标代理项目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5、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代理项目合同协议书、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0-40分
造价咨询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造价咨询业务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造价咨询成果签章封面复印件,时间、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0-10分
三人员素质
5分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招标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资格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3分
专业人员1、拟派的专业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且不得被推荐为合作供应商。
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不含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0-2分
四咨询服务方案15分工作制度对投标人咨询服务工作制度内容、可行性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
服务方案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中人员安排、分工及责任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中质量、程序、方法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度控制计划及措施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
业务档案对投标人招标代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可行性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3
合 计100分
说明:
⑴为便于评标:请各投标人投标时根据项目评分表的评标标准顺序、评标索引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列出各评审项所在页码范围及自评结果,评标现场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未附评标索引表者,视为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⑵各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取平均值,本次评标所有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3)“代理项目合同协议书”系指本项目投标人与业主单位签署的咨询服务合同;“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系指本项目投标人作为咨询机构,与业主单位共同发出的所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1.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满分100分,不分技术和商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规定,按顺序进行。首先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进行初步评审,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然后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前附表二分别进行综合评分。评委对照评审指标要求,分别对各家投标情况进行评审、打分,并分别计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14家投标人为中标人(8家主选供应商和6家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前后排序,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
2.2综合评分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一。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2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二。
4.评标结果
4.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打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及排序,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2 评标结果在开标现场宣布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供应商合作合同
甲方: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项目具体服务对象及具体完成时间等事宜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一、合同时间
自2021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二、业务的范围
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服务内容档案的检查、指导及验收,要求乙方对招投标档案进行妥善整理并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移交;
2、负责对乙方按招标代理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分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按照乙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记入乙方考核档案,并以此作为是否继续保留在主选供应商名单中的依据;定期考核时间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工作进度等三个方面;日常考核主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服务质量、效率、诚信等各方面进行逐个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及实时淘汰机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服务工作的相应要求,对受托的项目进行工程招标代理、采购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2、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并向委托单位出具工作报告。
3、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参与人员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否则按本招标文件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乙方及其投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承接项目,否则取消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资格(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5、乙方应当在向委托单位出具工作报告的同时,将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按甲方档案管理要求及时立卷归档,报送甲方进行备案。对未向甲方进行备案的项目,甲方将按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要求费用承担单位不予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6、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资料用于与服务事项无关的目的,不得对外公开、公布。
7、乙方的参与人员在服务中应保持必要的执业谨慎。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
五、费用(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遇特殊情况,由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据实结算。计费方式和依据: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的费用分成比例为:招标类(政府采购类除外):7:3。政府采购类:收费5000元以下由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全额收取;收费5000元(含)-40000元(含)按2:8;收费40000元以上按3:7。工程造价咨询类:6:4。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日常考核和抽查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甲方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减服务费用、暂停或取消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服务人员过失等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在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隐瞒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事实的;
(3)出具虚假工作报告的;
(4)泄露被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违规发布信息的;
(5)违反廉政纪律要求和相关工作规定的;
(6)应当主动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7)违反六安市叶集区相关文件要求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按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除凡是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在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名单中的资格被取消的,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服务期限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合同的有效期限和中止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之前承接的项目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九、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补充合同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本合同的主要条款。
4、争议解决办法: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公司(事务所)(签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时间: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管理及业务承接办法
1、总说明:
1.1、征集不超过 14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到低的顺序排名,第1-8名作为主选供应商,9-14名作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超过8家,不足14家情形,主选供应商仍推选8家,其余作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足8家的情形,所有供应商推选为中标供应商。
特殊情况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得分相同的单位按签到时间的顺序往下排序,最终选14家。举例:A单位与B单位得分均为80分,排名为第四,A单位先签到,则推荐A单位为第4名,B单位为第5名,以此类推。
1.2、主选供应商(8家)和备选供应商(6家)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招标人建立备案名单,管理办法按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标准》执行,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中标供应商(14家)采取动态考核,循环管理,即:第1-8名供应商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形,由备选供应商按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名次为第8名,不合格供应商名次降为第14名,以此类推进行循环考核管理。
1.3、本项目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每年综合考核两次,6月份考核一次,12月份考核一次,连续两次考核得分排名均为最后一名的供应商,自动清理出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标准》。在合作期限内,如因供应商原因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一票否决),该供应商将被直接清理出库。
1.4、合作期限内,《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标准》如有更新版本,执行新版本考核标准。
2、业务承接范围分类和工作界限: 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承接的业务类型分为招标、政府采购、工程造价咨询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2.1、招标工作界限: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进度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的答疑澄清;组织开评标会议;整理评标报告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其它咨询业务和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2.2、政府采购工作界限: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进度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的答疑澄清;组织技术参数论证、评审(如需);组织开评标会议;整理评标报告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其它咨询业务和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工程造价咨询界限:包括但不限于踏勘现场(如需);图纸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其它咨询业务和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业务承接:
3.1、 咨询服务合作服务供应商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从事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从分配方案。
3.2、承接业务办法
3.2.1、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业务类型从主选供应商单位名单按中标入围顺序分配业务,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直接按管理办法调整为备选供应商。
3.2.2、土建工程项目以特殊方式招标(如 EPC、PPP 等方式招标)或者有极为特殊的原因,需要咨询服务供应商具有强大的咨询服务能力,只有个别单位能够满足的,经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可以直接从主选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8家)名单中选择一家资质符合的单位从事相关咨询业务。
4、考核及动态管理:
暂按照《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标准》执行(见附件)。
5、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项目收费标准的100%。
6、咨询服务项目收费由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有关中标单位收取。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的费用分成比例为:
6.1、招标类(不包含政府采购类):7:3。
6.2、政府采购类:收费5000元以下由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全额收取;收费5000元(含)-40000元(含)按2:8;收费40000元以上按3:7。
6.3、工程造价咨询类:6:4。
6.4、费用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遇特殊情况,由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可据实结算。
7、招标人保留对以上业务承接、考核及动态管理相关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和执行的权利。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目 录
评分索引表
一、投标函;
二、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书;
五、投标人声明;
六、企业信誉证明文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七、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附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及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近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九、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说明:凡本附件未附格式部分,请各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拟定格式。
评标索引表格式
序号评议内容评分细则自评分对应页码
一企业综合实力
30分企业奖项1、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颁发的“全国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先进单位”证书的得5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或诚信创优等级在A级(含)以上的得5分。
3、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荣获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名企排行联合网颁发的中国招标代理优质服务奖(★★★★★)的,得5分。
4、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省类似省级优质服务奖(省级招标投标协会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得5分。
5、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获得过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3A”证书的得5分。
注:本项累计满分为20分,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企业提供其在招标或工程咨询行业所获得贡献、表彰或其他特殊亮点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满分4分。
企业认证企业获得有效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获得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的得2分;获得有效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企业业绩
50分招标代理业绩1、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PPP项目招标代理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EPC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的得分4分,本项最高得8分。
3、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项目的得分4分,本项最高得8分。
4、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招标代理项目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5、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代理项目合同协议书、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造价咨询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每承接过一个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造价咨询业务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造价咨询成果签章封面复印件,时间、金额以成果文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三人员素质
5分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招标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资格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专业人员1、拟派的专业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2分,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且不得被推荐为合作供应商。
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不含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四咨询服务方案15分工作制度对投标人咨询服务工作制度内容、可行性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中人员安排、分工及责任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方案中质量、程序、方法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度控制计划及措施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业务档案对投标人招标代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内容、可行性由评委对比评价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 计
一、投标函
致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根据你单位招标项目编号为AHZJ-202123901161的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单位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
2、我单位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单位同意从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贵单位可不予退还。
5、我单位同意向贵单位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我单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9、我单位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单位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日期:2021年 月 日
二、投标单位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所在地)的(投标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及处理一切与招标有关的事宜。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承诺书
致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我单位认真研究《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后,我单位承诺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申请成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
我单位郑重承诺和保证如下:
一、如果我单位成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将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接受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挂靠、不转包、不分包相关业务。
二、我单位保证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条款履行职责。如有违反,我单位自愿接受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取消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资格的处理。
三、如果无故放弃承揽资格,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放弃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资格,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若我单位成为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将根据承揽项目的专业、规模配备合理的项目管理班子。
五、我单位承诺一旦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声明
致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就参加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的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单位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单位保证在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单位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司法机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单位严格遵守招标人关于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管理及业务承接办法。如违反规定,将自愿接受:暂停或取消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本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六安市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
日常考评标准
一、代理有标准范本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日常考评扣分标准
1.按《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扣分的,按扣分分值的二分之一计入叶集区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扣分分值,但下列行为按《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日常考评扣分标准》全额计入叶集区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考评扣分分值。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致使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开标,开标不能正常进行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2)与所代理招标工程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的,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3)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的,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4)故意提供虚假备案资料、材料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5)篡改招标文件备案结果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6)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7)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参与评标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8)接收在投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9)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按情节严重计算扣分分值。
2.因代理机构人为错误,造成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经审计局审核审增审减绝对值之和误差率在3%-5%(含)之间的,扣1分,5%-10%(含)之间的扣3分,10%-15%(含)之间的,扣6分,15%-20%之间的扣10分,但因需询价采购的材料的询价差异除外(需提供审计部门的审核报告,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价事务所共同盖章的审计定案表,且审核报告中明确上述差异的内容和金额)。
3.建设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更换入选备案时所报项目负责人的,直接清除出库,开标时入选备案时所报项目负责人没有到岗,且不能提供无法到岗的证据或提供的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每次5分的扣分处理。
4.制作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标准错误,一次扣1分;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说明)内容存在错误(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一处扣1分;套用招标文件范本出现与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一处扣1分;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说明)内容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因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说明)等资料编制不严谨引起投标人、评标专家理解混乱、意见不一的,一次扣3分;因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说明)表述不清或含有违法、违规条款等原因导致投诉的,一次扣5分;网上发布的文件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不相符的,一次扣8分;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补充说明)制作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扣10分,导致开标失败的,扣15分。
5.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漏传清单、最高限价、图纸、清单控制价软件版文件、其他澄清文件等,或因代理机构原因上传清单等存在错误,造成开标时间推迟的,扣3分,造成无法正常开标的,扣10分,造成开标失败的,扣15分;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复,故意隐瞒不回复的,造成开标时间推迟的,扣3分,造成开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扣10分,造成开标失败的,扣15分。
6.代理机构在协助检查整理评标资料过程中,因工作疏忽(计算错误、排序错误、单位名称错误、中标价格错误等),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错误且结果已向投标人宣布的,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2分,造成恶劣影响(如投标企业投诉等)的,一次扣8分,另存在处理不当情况行为的,加扣2分。
7.招标代理机构未按叶集区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擅自承揽招投标代理业务的,其代理制作的招标文件不予受理,给予该代理机构扣10分处理。擅自在叶集区范围内承揽公开招标项目的非本企业招标代理的清单控制价编制的,一次给予该代理机构10分扣分处理。
8.招标代理机构不积极与招标人联系、接洽、商谈相关工作事宜;不积极主动办理委托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编制招标代理计划,延误招标代理时间;在代理工作过程中因业务不熟,给招标人的工作照成影响的。根据情节和严重程度,扣0.5-5分(由招标人打分)。
9.招标项目的档案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整理的,扣1分;存在缺项的,一处扣0.5分;重要内容缺失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技术标综合评审表及详细评审表、商务标评审表、评标报告),一处扣2分;提供的档案资料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的资料不一致,未实质性影响意思表达的一致性的,一次扣1分,实质性影响两者意思表达的一致性或提供虚假档案资料的,一处扣5分;不按国家规定期限内及时进行移交的,迟延在5个工作日以内,扣1 分,每增加一天,加扣0.5分。
10.知道或应当知道上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有关信息数据公布或上传要求,未按要求公布或上传相关交易信息、数据,或公布、上传信息数据有误,造成叶集区公管局在考核考评中被扣分或批评的,一次给予该代理机构0.5至2分扣分处理。
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及无标准范本的建设工程项目日常考评扣分标准
无标准范本的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方面扣分按上述标准10%执行,有标准范本招标文件制作方面的扣分按上述标准50%执行;无标准范本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制作方面扣分按上述标准20%执行。其他按上述扣分标准的100%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从入选备案名单中剔除
1.招标文件制作存在严重缺陷,造成恶劣影响的;
2.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经审计局审核误差金额超过20%,且经认定是代理机构人为编制错误原因造成的;
3.由于代理机构原因上传清单、图纸、最高限价等存在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故意隐瞒不回复,造成恶劣影响的;
5.现场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意擅自开标的;
6.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7.不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质疑、投诉及围标串标行为的;
8.在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交档案资料过程中,移交的档案资料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的资料不一致,实质性影响两者意思表达的一致性或提供虚假档案资料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从备案名单中剔除的情形。
四、存在下列情形的,将暂停该代理机构3-5个月被抽选的机会
1.上一个项目被扣分达到5分的,将暂停3个月被抽选的机会;上一个项目被扣分达到10分的,将暂停4个月被抽选的机会;上一个项目被扣分达到15分的,将暂停5个月被抽选的机会。
2.连续两个项目被扣分均达到3分的,将暂停3个月被抽选的机会,连续2个项目被扣分均达到5分的,将暂停4个月被抽选的机会,连续2个项目被扣分均达到8分的,的,将暂停5个月被抽选的机会。
五、叶集区入选备案招标代理机构奖惩使用
1.招标代理机构入选服务期限届满,日常考核评价表现优良的代理机构(按平均每个项目扣分数多少评定),下一期可以直接纳入相应等级招标代理入选备案名单,但直接纳入总数不超过原该类层级代理机构数的三分之二,按平均扣分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确定纳入名单,其中乙类库、丙类库企业排名前15%的,可晋升为上一类等级库(按四舍五入确定名额,排名相同的,抽签确定。乙类库晋升为甲类库的家数不超过1个,丙类库晋升为乙类库的家数不超过2个,同时乙类库晋升为甲类库的,一般只能从事土建类工程代理业务,但可提供3个以上需代理项目类似代理业绩的除外);未纳入本层级但考核优良的企业,降级纳入;表现一般的,可以降级直接纳入;其余企业,予以淘汰,且各类层级备案代理机构淘汰率不低于原该层级总数的 1/3。入选服务期内代理公开招标项目少于2个的,不作为晋升上一类等级库的备选名单,无扣分的,可继续纳入本层级管理,有扣分的,根据本文件规定确定是否予以淘汰。
2.各代理机构按平均每个项目扣分数由低到高排序。各层级平均扣分低于0.5分的定为优良,等于或高于0.5分但低于2分的定为一般。
六、代理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的日常考核及使用
无标准范本的分散采购限额以上非招标项目按照上述标准的10%计算分值,有标准范本的按上述标准的20%执行,但土建工程项目按上述标准的100%计算分值(项目负责人未到岗按上述标准的10%计算分值)。每个项目扣分达到或超过 1分小于2分的,将暂停该代理机构3个月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每个项目达到2分或超过2分小于3分的,暂停该代理机构6个月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超过3分的(含3分),暂停其12月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对外发布的文件与通过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的不一致,存在轻微偏差,不影响两种类型文件意思表达的一致性,给予暂停该代理机构3月个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的处理;存在重大偏差,实质性造成两种类型文件的意思表达不一致的,给予暂停该代理机构3月个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的处理;因制作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给予停止非公开招标项目的代理资格的处理。
暂停或停止代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资格的,区公管局将予以公告。
代理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所扣分值不作为对代理机构排名、确定优良、一般的评定依据。
本考评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考核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标准为准。
安徽兴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合作供应商征集项目 招标文件.docx